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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领域内的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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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化学农药平稳发展,转基因植保作物种植面积迅速扩大
          当前从世界范围内,农药市场发展平衡,竞争加剧,生物农药平稳发展,但在最近阶段内化学农药仍将是世界农药市场的主角。全球农药的销售额1970年为27亿美元,1980年为116亿美元,1990年为264亿美元,2000年为312亿美元,增幅放缓。转基因作物在1996年开始商品化,在1996年的播种面积为170万公顷,2000年全球GMC种植面积已达4420万公顷,销售额26.4亿美元;2001年种植面积又增长了19%,达到5260万公顷,销售额占到农药销售额的9%。而1989年全球生物农药销售额2000万美元,1999年增至1.35亿美元,2000年只有1.6亿美元。
        若将农药分为化学农药,生物农药和转基因植保作物三个方面,我们可以发现单纯的生物源农药在农药销售额所占的比重并不大。这是因为长期以来人们一直应用自然资源对植物进行保护。人们以植物,微生物源为先导研究天然来源农药,其目的是鉴别天然来源具有治疗活性的化合物,并对其生物化学和生物功能进行研究,进一步找到对防治病虫害作用有效的分子部分。因此农药的研究通常包括选择性的结构修饰天然存在的活性化合物并对其进行改进,现存的许多合成或半合成的农药都是直接或间接衍生于生物源。最典型的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
        由于抗病,抗虫,抗除草剂性状多由单基因控制,这就为转基因植物率先在植物保护领域应用提供了可能。目前转基因播种面积最大的是大豆,玉米和棉花。有些专家预测转基因植保作物2005年的销售额可达80亿,2010年达280亿美元。虽然专家的预测可能失准,但是我们从中可以看出其发展趋势,即在将来化学农药和转基因植保作物将是未来防治作物病虫草害的主要手段。这同医药领域的发展方向是有所不同的。

        二、世界农药市场高度垄断
        世界农药市场处于高度垄断的状态,90年代中期世界前十大公司的农药销售额占世界农药销售额的60%;2000年前八大公司的农药销售额达237亿美元,占世界农药市场份额76%;2001年前六大农药公司的销售额占到农药市场份额的85%。
        农药市场的另一个特点是品种集中,2000年44个大宗农药品种占到农药总的销售额的38%;销售额最大的农药品种是草甘膦,为30亿美元。

        三、我国农药工业的现状和知识产权保护
        尽管我国农药的产量居世界前位,但销售额仅为20亿美元左右。长期以来在我国农药工业一直以仿制为主,由于创制力量薄弱,只得走适合我国国情的仿制与创制结合的道路。首先针对已经过了保护期的高效,低毒农药品种,集中力量进行技术开发与技术革新,以保证国内工业发展,满足国内国际农药市场的需求,同时推进我国精细化工技术全面提升。
        在创制方面,由于农药研究开发周期长,风险高,难度大,运转周期长,所以先仿后创,比较适合我国的国情和发展状况。先针对国外农药创造新品种,进行结构的修饰,筛选,定量构效关系的研究等,从创制工作的基础理论方面奠定研究基础,对有开发潜力的品种由政府重点资助,这是一条投入少,见效快的捷径,也是日本和韩国农药业成功的发展模式;然后,结合国外最新的研究进展,开展以新的靶酶为作用靶标的具有全新作用机制的先导化合物的研究与开发。
        在专利法实施之前,在我国仅有杀虫双、井岗霉素是自己开发的。实施专利法以后,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药品种增加很快。如宁波农药厂开发了杀虫双的类似产品杀虫单、杀虫铵;中西药业开发了溴氟菊酯;南开大学开发的单嘧磺隆;以及最近沈化院开发的已经获美国专利不饱和肟醚杀虫、杀真菌剂。目前国家九五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制农药中,有5个取得了临时登记,并已经上市销售,农药研究与开发的成果显著。
        目前农药研究开发中存在的问题是,仿制品种中重复研发严重,创制研究所占的比例有限,我国投入的经费,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与我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不相匹配。农药企业专利工作基本上处在起步阶段,专利意识淡薄,一方面面临国内特别是国外企业知识产权的竞争压力,很难适应;另一方面,对自己的发明创造保护不力。例如,对啶虫脒这个农药品种,国外最初在中国申请专利时,只涉及了对两种昆虫的药效。是国内的厂家首先将其使用到十三种农业害虫和多种农作物上去的。对这种新用途本来是可以申请专利的,但国内厂家都没有意识到,使得我们丧失了和国外交叉许可的机会。
        目前国内农药企业应尽快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大力宣传普及专利法,增加专利申请量,形成我国的科技优势和知识产权优势,建立有利于技术创新及其产业化的管理体制和市场环境,以适应加入WTO后国际竞争的新形势。(尔卉)
 
 
(来源:中国农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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